法院评估好房屋后开庭陈述
尊敬的法官阁下,对方的律师,各位陪审员:
今天,我们来到法庭,是因为被告(或原告)对评估人对涉案房屋价值的评估提出了质疑。原告(或被告)认为房屋的评估价值低于其真实市场价值,而被告(或原告)则认为评估价值高于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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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法院可以根据需要委托评估机构对标的物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是对标的物价值的专业意见,对法院的裁判具有重要参考作用。
在本案中,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涉案房屋进行了评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涉案房屋的评估价值为(价值数额)。原告(或被告)对这一评估价值有异议,并提出了质疑。
原告(或被告)的质疑理由:
1. 评估机构的选择存在问题:原告(或被告)认为,评估机构与被告(或原告)存在利害关系,或者评估机构存在其他足以影响评估公正性的因素。
2. 评估方法不合理:原告(或被告)认为,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不合理,没有充分考虑影响房屋价值的因素。
3. 评估数据不准确:原告(或被告)认为评估机构使用的评估数据不准确,导致房屋价值评估结果失实。
被告(或原告)的答辩:
1. 评估机构的选择符合规定:被告(或原告)认为,评估机构的选任是严格按照法院的规定和程序进行的,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公正性的因素。
2. 评估方法科学合理:被告(或原告)认为,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是公认的科学合理的方法,充分考虑了影响房屋价值的因素。
3. 评估数据真实可靠:被告(或原告)认为,评估机构使用的评估数据来自可靠的渠道,经过严格的核实,真实可靠。
综上所述,原告(或被告)对评估价值的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专业、客观,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因此,我们请求法庭采纳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值,作为本案涉案房屋价值的依据。
法官阁下,陪审团成员:
房屋评估是复杂而专业的工作,需要由具有专业资格的评估机构来进行。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是法院裁判的重要参考依据。在没有充分证据推翻评估报告结论的情况下,法院应当采纳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值。
本案中,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原告(或被告)对评估价值的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我们恳请法庭采纳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值,公正地解决本案争议。
谢谢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