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一个人他开庭不去怎么办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起诉的被告未按时出席开庭,原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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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被告在公告期间内未到庭,或者虽到庭但未陈述答辩意见且不申请延期审理的,可缺席审判并做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对被告具有约束力,但被告有权在判决后十日内申请重新审理。
按应诉处理
如果被告未按时出席开庭,但其已送达传票并有证据证明其收到传票,法院可以按照被告应诉处理。这意味着法庭将继续进行审理,并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判决。
继续开庭
如果被告未按时出席开庭,但其未收到传票或有其他正当理由,法院可以决定继续开庭。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通知被告新的开庭时间。
强制传唤
如果被告多次未按时出席开庭,且无正当理由,法院可以发出强制传唤令,要求被告到庭。如果被告拒不执行强制传唤,可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处理被告财产
如果被告未按时出席开庭,且原告勝诉,法院可以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变卖,以执行判决。
申请撤诉
如果被告未按时出席开庭,且原告对案件的胜诉把握不大,原告可以申请撤诉。撤诉后,原告可以在一年内重新起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措施的适用可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具体处理方式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案情酌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