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开庭后单位不调解的处理方法
在仲裁程序中,开庭后如果单位拒绝调解,劳动者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以下步骤:
1. 申请劳动仲裁庭主持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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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劳动仲裁庭在仲裁过程中可以主持调解。如果单位在开庭后拒绝调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庭提出申请,请求其主持调解。劳动仲裁庭主持调解的流程一般包括:
劳动仲裁庭调解员征询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 调解员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达成调解协议或调解不成立
2. 继续仲裁程序
如果劳动仲裁庭主持调解不成功,或者劳动仲裁庭未主持调解,劳动者可以继续仲裁程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仲裁庭应当自开庭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
3.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对仲裁裁决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民事诉讼法》
注意事项:
申请劳动仲裁庭主持调解应当在仲裁开庭之日起30日内提出。 劳动者在仲裁程序中应当积极配合劳动仲裁庭的工作,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相关证据。 如果单位在仲裁程序中拒绝调解,劳动者应当及时向劳动仲裁庭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相关申请。 劳动争议的调解或者仲裁裁决应当合法公正,尊重事实、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
张某因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向劳动仲裁庭申请仲裁。开庭后,公司拒绝调解,劳动仲裁庭主持调解未达成一致。随后,劳动仲裁庭对该劳动争议作出裁决,但张某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撤销了劳动仲裁裁决,并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总结:
如果单位在仲裁开庭后拒绝调解,劳动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劳动仲裁庭主持调解、继续仲裁程序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应当及时维权,积极配合劳动仲裁庭和人民法院的工作,争取合法权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