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案件牵涉多人庭审中的程序与要点
当同一案件涉及多名被告人时,庭审程序与单被告案件有所不同,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 合议庭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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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案件的审判应当由合议庭进行,合议庭通常由审判员、陪审员或人民陪审员组成。审判员为合议庭的庭长,负责审理案件、控制庭审程序和组织合议庭评议。
2. 起诉书的制作
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应针对每名被告人制作起诉书。起诉书应明确指控每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
3. 庭审程序
多人案件的庭审程序与单被告案件大体相同,但有以下特殊之处:
共同审理原则:同一案件涉及的多名被告人原则上应共同审理,但因犯罪事实、证据不同,经审判长决定并征得当事人同意,也可以分割审理。 分别讯问:在庭审过程中,对于不同的被告人,应当分别进行讯问,避免串供或影响其他被告人的陈述。 交叉询问: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对其他被告人进行交叉询问,以查明案情、核实证据。 法庭辩论: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应针对每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证据、罪名和量刑建议进行法庭辩论。
4. 合议庭评议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将进行评议。评议应由审判员主持,各评议委员根据审理情况独立发表意见。合议庭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
对每名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认定; 对每名被告人罪名的认定; 对每名被告人的量刑建议; 对证据是否充分、合法和关联性的认定。
5. 裁判文书的制作
合议庭评议后,应制作裁判文书。裁判文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对每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定; 对每名被告人的罪名认定; 对每名被告人的量刑结果; 证据的认定和评议。
6. 法律监督
多人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上级法院和人民监督员等均有权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如果发现违法或不当行为,有权提出纠正或申诉。
注意事项
在审理多人案件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保障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充分查明案情,避免冤假错案。 依法公正判决,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正义。 对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从犯、胁从犯等不同角色进行准确区分并依法量刑。 在必要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被告人串供、妨碍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