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不适格被驳回起诉怎么办?
什么是主体不适格?
主体不适格是指没有提起诉讼权利或者能力的人对法院提起诉讼,导致法院驳回其起诉的情形。主体不适格分为两种类型:原告主体不适格和被告主体不适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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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主体不适格
原告主体不适格是指没有提起诉讼权利的人提起诉讼。这包括: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 非法人组织:未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 因违法行为已被依法解散的组织
被告主体不适格
被告主体不适格是指没有被诉讼能力的人被起诉。这包括:
死亡的自然人: 依法注销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外国人或外国法人无住所,且未在我国指定住所的代理人:
被驳回起诉后的解决办法
如果法院驳回起诉是因为主体不适格,起诉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устранить причину неправоспособности
устранить причину неправоспособности,例如取得民事行为能力或依法注册登记组织。
2. 委派有权提起诉讼的人代为起诉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起诉;对于非法人组织,其负责人或其他有权代表组织提起诉讼的人可以代为起诉。
3. 向更高法院提起上诉
起诉人认为法院的判决错误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62条,在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4. 申请再审
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对判决、裁定提出上诉或者申请再审,可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需要注意的是:
起诉人必须在收到判决书后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述请求,逾期则丧失权利。 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是终审裁定,不得上诉。 如果起诉人故意或过失造成主体不适格的,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或其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