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仲裁申请的提起时机
根据中国的《仲裁法》和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2021 年),反仲裁申请应在仲裁程序的特定阶段内提出。
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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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反仲裁申请的期限:
仲裁裁决作出后 90 日内(《仲裁法》第 58 条) 电子送达裁决的,自送达之日起算。
应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申请人应向作出仲裁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提出反仲裁申请。 可以通过书面、电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提交。
国际商会仲裁规则
提起反仲裁申请的期限:
裁决作出后 30 日内(《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第37条(3))
应向仲裁庭提出:
申请人应向作出裁决的仲裁庭提出反仲裁申请。 可以通过书面或电邮的方式提交,并应同时提交副本给对方当事人和仲裁中心。
反仲裁申请的理由
反仲裁申请可以基于以下理由提出:
仲裁庭无管辖权; 裁决违背了仲裁程序中的实体法律或程序规则; 裁决基于虚假或伪造的文件; 签署仲裁协议的当事人没有适当授权。
反仲裁申请的程序
中国的反仲裁程序:
仲裁委员会收到反仲裁申请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 仲裁委员会将组建一个新的仲裁庭来审理反仲裁申请。 新的仲裁庭可以决定维持、撤销或修改仲裁裁决。
国际商会的反仲裁程序:
仲裁庭收到反仲裁申请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和国际商会仲裁院。 仲裁院将组建一个三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 仲裁庭可以决定维持、撤销或修改仲裁裁决。
注意事项
反仲裁申请不得恶意或拖延诉讼的目的。 如果反仲裁申请被驳回,仲裁裁决将继续有效。 提起反仲裁申请不会自动暂停仲裁裁决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