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被告不来怎么办:中国的法律救济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法庭将适用缺席审判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申请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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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原告可以向法庭提出缺席判决申请。法庭审查原告的请求和提交的证据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时,可以依法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具有与普通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强制执行
取得缺席判决后,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庭根据原告的申请,向被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庭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财产等措施,强制执行判决。
三、定金罚款
对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被告,法庭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处以定金罚款。罚款数额为应缴诉讼费用的1倍至3倍。
四、拘留、传唤
对于情节严重的,法庭可以依法对被告采取拘留措施。拘留期限不得超过15日。法庭也可以依法对被告进行传唤,强制其到庭应诉。
五、其他强制措施
除了上述措施外,法庭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例如:
向被告单位或居委会通报批评 记入信用不良记录 限制被告出境
特别注意:
原告申请缺席判决时,需要充分提供证据证明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事实。 缺席判决后,被告可以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审法庭提出撤销缺席判决的申请。 对于确有正当理由的,被告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庭申请重新审理。
综上所述,当被告经两次起诉都不来时,原告可以向法庭申请缺席判决,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法庭也可以根据情节严重性对被告施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可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确保民事诉讼的公正与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