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二次开庭原告陈述
尊敬的法官、书记员、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我是原告,今天受理我与被告离婚一案二次开庭。经过第一次开庭审理后,我方对本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思考,现就以下事实和理由再次陈述我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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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前及婚姻关系
我和被告于[婚前时间]经人介绍相识,[婚前时间]登记结婚。婚后,我们共同生活在[地址],育有一子[子女姓名],现已[子女年龄]岁。
感情破裂原因
自结婚以来,我和被告因性格差异、缺乏沟通导致感情逐渐淡漠。特别是近[时间长度]年来,我们经常发生争吵,已无法实现夫妻共同生活的目的。
原告的过错
原告承认在婚姻关系中存在一定的过错,包括:
有时因工作压力大,忽略了对被告的情感关怀。 在家庭生活中,偶尔情绪失控,言语过于激烈。
被告的过错
被告在婚姻关系中也存在过错,包括:
长期对原告缺乏理解和支持,经常指责和抱怨。 沉迷于网络游戏,忽视家庭责任。 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保持暧昧关系。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经过上述事实的陈述,可以清楚地看出,我和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客观上,我们双方都存在过错,但被告的过错更为严重。
原告的诉讼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互相扶助,共同经营家庭。”我和被告婚姻关系中夫妻义务的基本属性已经不存在。因此,我请求法庭依法判决:
1. 准予我与被告离婚; 2. 孩子[子女姓名]抚养权归我所有,被告承担抚养费每月[金额]元; 3. 夫妻共同财产[财产清单]依法分割。
理由
我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理由如下:
1.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本案中我和被告因性格差异、长期争吵等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已无法挽回。 2. 被告过错严重:被告在婚姻关系中存在出轨、忽视家庭责任等严重过错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3. 子女利益最大化: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需要稳定的家庭环境,判决孩子由我抚养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 4. 财产分割公正合理: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既考虑了雙方的贡献,也兼顾了双方的生活水平。
综上所述,请求法庭依法裁判,准予我与被告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谢谢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