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开庭后批捕了怎么办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是指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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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的含义
批捕,是指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且存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向人民法院申请签发逮捕证,并先行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1. 可能逃跑的; 2.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通他人作伪证的; 3. 不可能取得保证人担保或者保证金的; 4. 有流窜犯罪、多次犯罪、重大犯罪嫌疑的; 5. 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
批捕后的程序
当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应当在七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和有关材料,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的程序
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在十日以内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是否有罪的判决。如果判决有罪,还应当作出相应的刑罚判决。
可以采取的措施
对于被批捕的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辩护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申请取保候审:辩护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提出上诉: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申请减刑:如果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可以依法申请减刑。
注意事项
需要提醒的是,寻衅滋事罪的量刑幅度较轻,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如果犯罪情节恶劣,或者有其他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量刑可能会加重。
因此,如果因寻衅滋事被批捕,建议及时委托辩护人,积极收集有利证据,争取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