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发包不作结算怎么办起诉
引言
工程发包过程中,结算是至关重要的一环,用来确定承包商应收取的工程款金额。然而,当发包人不进行工程结算时,承包商可能会面临严重的财务困难。本文将探讨中国法律下工程发包不作结算的情况,并提供起诉方面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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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55条的规定,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编制竣工结算书,并提交发包单位。发包单位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书后30日内进行审查,并向承包单位提出意见。审查无异议的,应当在15日内支付工程款。
发包人不作结算的后果
如果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承包商可能会面临以下后果:
无法收回工程款,导致经济损失; 工程项目无法结案,影响后续工作; 影响承包商的信誉和声誉。
起诉程序
当发包人不作结算时,承包商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诉程序如下:
1. 收集证据:包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结算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3. 立案:人民法院审查材料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立案。 4. 开庭审理: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审,核实证据,查明事实。 5. 作出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或进行结算。
诉讼中的注意事项
在起诉过程中,承包商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及时起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不会受理。 诉讼请求明确:起诉状中应明确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或进行结算。 举证充分:承包商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发包人未进行结算的事实以及自己应收取的工程款金额。 聘请律师:复杂或金额较大的工程案件,可考虑聘请律师代理诉讼。
结论
工程发包不作结算的情况违反了中国法律的规定,承包商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起诉过程中,应及时收集证据,明确诉讼请求,并做好充分的庭审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承包商可以追回工程款,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