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不接款之催款律师函
尊敬的甲方单位:
本函函告您,作为乙方(供应商/服务提供商),我们于[日期]向您提供了[货物/服务],并开具发票[发票号],金额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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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发票开具之日起,已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天数]天。尽管我们已多次尝试与您联系,但您一直拒绝接听电话、回复电子邮件或以任何方式与我们沟通。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债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逾期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您目前未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根据合同约定,您应承担违约金[金额]/逾期利息[利率]/其他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
我们已尽一切努力与您友好协商,但您一直回避责任。因此,我们别无选择,只能采取法律途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本函即为催告函,请您在收到本函之日起[天数]天内结清所欠款项。逾期不结清的,我们将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您的违约责任。
诉讼期间,我们将要求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包括冻结您的银行账户、查封您的财产等。此举将给您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害。
我们强烈敦促您立即与我们联系,协商解决付款问题。如果您继续拖延或回避,我们将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法律行动。
谨启,
乙方(供应商/服务提供商)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