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罚款决定书复议申请书
当事人: [当事人姓名] 住所: [当事人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申请事项: 请求对 [行政机关名称] 作出的 [开庭罚款决定书编号] 号开庭罚款决定书进行复议。
事实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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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陈述开庭罚款的经过,包括违法行为、处罚决定内容、作出的行政机关等。]
本人认为原开庭罚款决定书存在以下违法之处:
1. 程序违法: - [具体说明程序违法之处,例如违反法定程序、未告知当事人权利等。]
2. 事实认定错误: - [陈述原开庭罚款决定书的事实认定与实际情况不符之处,提供相反证据。]
3. 处罚过重: - [说明原开庭罚款决定书的处罚超出了法定范围,或者与违法行为的轻重程度不符。]
4. 其他违法事项: - [陈述其他发现的违法事项,例如适用法律错误、滥用职权等。]
请求事项:
基于上述理由,本人请求贵复议机关:
1. 撤销原开庭罚款决定书; 2. 责令原行政机关依法重新作出决定; 3. 其他救济措施(如有必要)。
证据材料:
[列举已提交的证据材料清單,例如证据复印件、证人证言等。]
申请人: [当事人签名] 申请日期: [日期]
复议申请注意事项:
1. 复议申请书应自收到开庭罚款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 2. 复议申请书应详细说明复议请求的事项和理由,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3. 复议申请书应向作出生效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复议机关提出。 4. 在复议申请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