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上海诉宝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400-756-7818
新闻中心
以专业视角,应对各种复杂需求 业务电话:021-58999699

仲裁的全称是什么

栏目:新闻中心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4-04-26 阅览:1055
内容简述:仲裁的全称仲裁的全称是“仲裁程序”,在法律上,仲裁是指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第三方对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中国的仲裁法律在中国,仲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的规范...

仲裁的全称

仲裁的全称是“仲裁程序”,在法律上,仲裁是指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第三方对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中国的仲裁法律

仲裁的全称是什么

在中国,仲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的规范。该法于1994年8月31日颁布,1995年9月1日起施行,并于2019年1月1日修订。

《仲裁法》明确了仲裁的原则、程序、裁决的效力和执行等方面的内容,为仲裁制度的实施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仲裁的特点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具有以下特点:

当事人意思自治:仲裁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在双方均同意的前提下才能进行仲裁。 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裁决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按照裁决内容履行义务。 程序灵活快捷:仲裁程序相对灵活快捷,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仲裁机构和仲裁员,仲裁时限也较短。 保密性强:仲裁程序保密性较强,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提供的证据和文件一般不会对外公开。

仲裁的适用范围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适用于下列争议:

合同纠纷; 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因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

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人民法院审理或者仲裁的争议,以及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等重大事项的争议,不适用仲裁。

仲裁机构

在中国,仲裁机构主要包括: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是中国最大、最权威的仲裁机构,主要负责国际经济贸易纠纷的仲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仲裁委员会:主要负责国内经济纠纷的仲裁。 行业仲裁委员会:由行业协会或行业管理部门设立的仲裁机构,主要负责特定行业纠纷的仲裁。

仲裁员

仲裁员是指仲裁机构指派的负责审理仲裁案件的人员。仲裁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提出仲裁申请,向仲裁机构提交相关材料。 受理仲裁:仲裁机构审查仲裁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决定是否受理。 组成仲裁庭:仲裁机构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负责审理案件。 审理案件:仲裁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包括开庭审理、询问当事人、调查取证等环节。 出具裁决:仲裁庭根据案件情况出具仲裁裁决,对争议事项做出裁判。

仲裁的优点

仲裁相较于诉讼具有以下优点:

当事人意思自治: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参与仲裁程序的制定。 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裁决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无需经过法院确认即可强制执行。 程序灵活快捷:仲裁程序相对灵活快捷,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安排仲裁时间和地点,仲裁时限也较短。 保密性强:仲裁程序保密性较强,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提供的证据和文件一般不会对外公开。

仲裁的缺点

仲裁也存在一些缺点:

费用较高:仲裁费用一般比诉讼费用更高,包括仲裁机构的受理费、仲裁员的报酬等。 裁决难执行:对于拒不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仲裁机构无法强制执行,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员素质参差不齐:仲裁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一些仲裁员专业知识不足,经验也不够丰富,可能会影响裁决的公正性。

上海律师事务所 声明:本文部分内容由网上摘抄,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诉宝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在线咨询

880 位用户正在咨询

专业的律师团队 完善的规章制度 专业的服务流程,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
400-756-7818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400-756-7818
Copyright © 2021-2030 上海诉宝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Inc. 沪ICP备18010041号-2   网站地图  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