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没有证据原件:中国法律视角
在诉讼程序中,证据是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依据。然而,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无法出示证据原件。本文将根据中国的法律,探讨当开庭没有证据原件时当事人可以采取的措施。
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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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证据应当提交原件。但是,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交复制品或者照片、复印件、复制品或者其他证据证明其内容与原件一致:
1. 原件已经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 2. 原件在有关国家机关、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处,难以调取的; 3. 原件需要保密或者保全的;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或者复印件的。
当事人的措施
1. 申请调取证据
如果证据原件在有关国家机关、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处,难以调取,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人民法院将根据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调查取证,并出具调查令等证件。
2. 申请复制证据
如果证据原件需要保密或者保全,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制证据。人民法院将根据相关规定,制作证据复制品并出具证明。
3. 提交其他辅助证据
当无法出示证据原件或无法成功调取、复制证据时,当事人可以提交其他辅助证据,以佐证其主张。例如,可以提交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书证复印件等。
4. 申请延期开庭
如果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在开庭前提交证据原件或辅助证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人民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开庭。
举证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提供证据的责任在于举证责任方。因此,如果原告没有证据原件,则原告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可能导致败诉。
人民法院的处理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于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将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规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判断。如果人民法院认为证据原件无法提交,且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的主张,则可以采纳该证据。
案例参考
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一个案例:
原告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李某返还欠款。张某提交了借款合同复印件,但无法提交借款合同原件。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该借款合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有其他证据可以佐证张某的主张,因此采纳了该借款合同复印件。
结论
当开庭没有证据原件时,当事人应当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调取证据、复制证据、提交辅助证据或申请延期开庭等方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证据审查方面,人民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