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劳动仲裁申请书撰写指南
引言
劳动仲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其依法公正仲裁解决争议的途径。申请劳动仲裁应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并按照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的要求提交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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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格式
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联系电话等。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等。 争议事实:简述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事实,包括争议的起因、经过和结果。 仲裁请求:明确提出仲裁请求,如要求支付工资、赔偿金、恢复劳动关系等。 证据材料:提供与争议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解除合同通知书等。 申请人签名和日期:在申请书末尾处签名并标注申请日期。
申请书撰写要求
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书中陈述的事实和证据材料应真实可靠,不得捏造或隐瞒。 简洁明了:语言简洁明了,表述准确,避免冗长和拖沓。 条理清晰: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组织内容,便于仲裁委审查。 符合法律规定:仲裁请求应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申请书提交
申请书应提交至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建国中路190号)。提交方式包括:
现场提交:携带申请书原件和证据材料前往仲裁委提交。 邮寄提交:将申请书和证据材料邮寄至仲裁委,邮寄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建国中路190号。 网上提交:通过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网上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书(https://www.hzlrc.gov.cn/)。
申请书审查
仲裁委收到申请书后,将对申请书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将立案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受理条件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争议; 申请人已向用人单位提出过调解请求,但调解未达成协议; 争议事实发生在仲裁委受理申请之日起一年内。
温馨提示
申请劳动仲裁应及时,避免超过法定的申请时效。 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请仲裁,但必须提交委托书。 申请劳动仲裁需缴纳一定费用,具体金额根据争议标的额确定。 仲裁程序包括调解和裁决两个阶段,申请人应当积极参与,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配合仲裁委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