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中委托律师的称谓
引言
商事仲裁是一种重要的争议解决机制,允许当事人在不受法院管辖的情况下解决纠纷。在商事仲裁中,当事人通常会委托律师代表其利益。然而,委托律师的称谓因司法管辖区而异。本文将探讨中国法律体系下商事仲裁中委托律师的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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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中的称谓
在中国法律体系下,委托律师在商事仲裁中通常被称为仲裁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代理人可以是律师、法律顾问或当事人指定的其他人员。
仲裁代理人的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只有持有律师执业证的律师才能担任仲裁代理人。这意味着当事人必须聘请一名合格的律师来代表其利益。
仲裁代理人的职责
仲裁代理人的职责包括:
代表当事人出席仲裁庭审 向仲裁庭提交证据 质证 提出仲裁申请 起草仲裁协议 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建议
仲裁代理人的选择
选择一名经验丰富的仲裁代理人至关重要。当事人应考虑以下因素:
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律师在仲裁领域的名声 律师的费率 律师的沟通能力
委托程序
当事人委托律师担任仲裁代理人的程序如下:
当事人与律师协商并签署委托协议 委托协议应明确规定律师的职责、费率和其他条款 当事人应向仲裁庭提交委托协议,以确认律师的身份
结论
在中国法律体系下,委托律师在商事仲裁中被称为仲裁代理人。只有持有律师执业证的律师才能担任仲裁代理人。当事人应仔细选择一名经验丰富且符合自身需求的仲裁代理人。通过委托合格的仲裁代理人,当事人可以有效地保护其权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