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中增加第三人的法律依据
在中国,劳动仲裁中增加第三人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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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认为必要时,可以通知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参加仲裁。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经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或者虽到场但拒绝参加仲裁的,不影响仲裁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增加第三人参加仲裁的,仲裁庭应当受理。仲裁庭认为需要增加第三人参加仲裁的,也可以主动追加第三人。
程序规定:
1. 申请增加第三人: 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庭提出增加第三人参加仲裁的申请。申请书应当说明第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与本案的关系以及增加第三人的理由。 2. 仲裁庭审查: 仲裁庭收到申请后,应当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如果符合条件,仲裁庭应当发出通知,要求第三人参加仲裁。 3. 第三人参加仲裁: 第三人收到通知后,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参加仲裁。第三人可以提交证据、陈述意见并参加仲裁庭的调查、质证等活动。 4. 仲裁裁决: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时,应当考虑第三人的意见和利益。仲裁裁决对第三人具有拘束力,但第三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增加第三人的意义
在劳动仲裁中增加第三人具有重要意义:
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人在劳动争议中可能具有利害关系,增加第三人有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 查明事实真相: 第三人的证言和证据有助于仲裁庭查明事实真相,作出公正的仲裁裁决。 提高仲裁效率: 第三人的参与可以避免后续诉讼,提高仲裁的效率。 维护劳动关系稳定: 通过增加第三人,可以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因仲裁裁决导致劳动关系恶化的风险。
## 增加第三人的常见情形
劳动仲裁中常见的增加第三人的情形包括:
劳动争议涉及到其他用人单位的; 劳动争议涉及到涉案的设备、材料的供应商或者服务提供商的; 劳动争议涉及到因工受伤或职业病导致的第三方损害赔偿的。
## 结语
劳动仲裁中增加第三人是保障劳动争议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通过增加第三人,可以查明事实真相,提高仲裁效率,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从而促进劳动争议的公平公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