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何时做出裁决
导言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途径,有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然而,当事人往往关心的是劳动仲裁何时能够做出裁决。本文将结合中国法律,探讨劳动仲裁裁决的时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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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特殊情况下,经劳动仲裁委员会决定,可以延长15日。也就是说,劳动仲裁裁决最迟应在受理申请后60日内做出。
特殊情况下延长时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在下列特殊情况下,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延长裁决时限:
案件情况复杂,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的; 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长的;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导致仲裁程序无法正常进行的。
延期通知
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决定延长裁决时限,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延期通知应载明延长的理由和期限。
逾期未作裁决的处理
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裁决,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监督。监督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监督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原裁决是否逾期作出裁定。
如果监督仲裁委员会裁定原裁决逾期,应当责令原劳动仲裁委员会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裁决。原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仍未作出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监督裁定。
例外情形
在某些例外情形下,劳动仲裁裁决的时限可能存在差异:
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仲裁案件,仲裁时限可延长至75日; 劳动者申请仲裁后,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提交答辩书,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先行裁决; 当事人申请重新仲裁的案件,仲裁时限与原仲裁时限相同。
结论
劳动仲裁裁决的时限一般为45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60日。逾期未作裁决的,当事人有权申请监督或强制执行。了解劳动仲裁裁决的时限规定,有助于当事人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