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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后的案子怎么查询

栏目:新闻中心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4-04-30 阅览:1585
内容简述:开庭审理后的案件查询在中国的诉讼程序中,案件开庭审理后,原告和被告均有权查询案件进展。以下为查询途径:1. 法院查询(1)法院窗口查询: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件前往法院立案庭或审判庭查询。(2)电话查询:拨打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案件承办法...

开庭审理后的案件查询

在中国的诉讼程序中,案件开庭审理后,原告和被告均有权查询案件进展。以下为查询途径:

1. 法院查询

开庭审理后的案子怎么查询

(1)法院窗口查询: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件前往法院立案庭或审判庭查询。

(2)电话查询:拨打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案件承办法官的电话,询问案件进展。

(3)网上查询: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输入案号或当事人信息进行查询。

2. 司法网查询

(1)全国法院审判信息网:登录全国法院审判信息网(http://spxx.court.gov.cn/),输入案号或当事人信息进行查询。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输入案号或被执行人姓名进行查询。

3. 微信查询

中国法院系统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当事人关注公众号后,可绑定案件信息,实时接收案件进展通知。

4. 其他方式

(1)短信查询:部分法院提供短信查询服务,当事人可通过短信发送案号或身份证件号码至指定号码进行查询。

(2)电子邮件查询:当事人可向案件承办法官发送电子邮件,询问案件进展。

查询范围

当事人可查询的案件进展信息包括:

案件立案日期 开庭时间和地点 审判结果 执行情况 上诉状态等

注意事项

查询案件进展时,需提供准确的案号或当事人信息。 案件进展信息仅供参考,以法院最终裁判文书为准。 若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查询案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非当事人查询案件进展需提供合理理由。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有权查阅和复制卷宗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诉讼程序信息公开的若干规定》规定,法院应当通过诉讼服务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向当事人、律师、社会公众公开案件进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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