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债开庭时原告的陈述
开场白
各位法官,我方作为原告,今天来到法庭是为了追讨被告尚未偿还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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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陈述
简明扼要地叙述债务形成的事实,包括债务金额、产生时间、用途等。 提供相关证据,例如借条、合同、发票等,以证明债务的存在和数额。
法律依据
阐述支持原告主张的法律依据,例如《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 强调被告负有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以及违反该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举证责任
说明原告已履行举证责任,提供了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据。 强调被告应对其主张进行抗辩并提供反证。
被告的抗辩
预先驳斥被告可能提出的抗辩,例如已支付债务、债务已失效等。 阐明原告对被告抗辩的意见和理由,并提供反驳证据。
请求法院判决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债务的全部金额,包括利息和损失。 具体说明请求的赔偿数额和计算依据。 强调原告的诉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结案陈述
总结原告的论点和证据。 重申被告的法律义务和违反义务的后果。 请求法院公正裁决,支持原告的诉求。
需要注意的事项
清晰简洁:语言表达清晰明了,避免使用专业术语或模棱两可的词语。 证据充分:提供可靠且充分的证据支持原告的诉求。 合乎逻辑:陈述有条理且合乎逻辑,论点之间相互联系。 尊重法庭:举止得体,尊重法庭的权威。 遵守法律程序:熟悉相关法律程序和要求,避免出现程序性错误。
总而言之,追债开庭时原告的陈述应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依据,以证据为支撑,以逻辑为框架,以尊重为态度。只有充分准备并清晰有效地向法庭陈述,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