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工作年限的确定
在劳动争议中,工作年限是确定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在劳动仲裁中,工作年限的确定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 劳动合同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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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工作年限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时间,包括试用期和法定休假时间。具体计算方式为:
试用期包括在工作年限内。 法定休假时间,如休年假、产假等,也包括在工作年限内。 中断劳动关系后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工作年限和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2. 劳动者提供的证据
劳动者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其工作年限的证据。常见的证据包括:
劳动合同或续订合同。 工资发放记录。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工作证或入职证明。 同事或上级证言。
3. 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
用人单位也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劳动者工作年限的证据。常见的证据包括:
劳动合同或续订合同。 工资发放记录。 出勤记录。 考勤表或工作日志。
4. 仲裁委员会的调查和认定
在审理劳动争议时,劳动仲裁委员会将根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和认定。如果证据充分,仲裁委员会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定劳动者工作年限。
5. 争议解决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工作年限的确定存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仲裁委员会将根据证据作出裁决。
6. 时效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主张权,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逾期不提出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因此,劳动者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避免时效丧失。
案例
李某于2015年6月入职某公司,2022年6月离职。2023年,李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足额支付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公司辩称李某的工作年限不足7年,不符合经济补偿金的条件。
仲裁委员会审查了李某提供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实李某自2015年6月起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仲裁委员会裁定李某的工作年限为7年,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总结
在劳动仲裁中,工作年限的确定至关重要,它关系到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各自的主张,劳动仲裁委员会将根据证据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