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律师函但不受理怎么办?
在我国,律师函是一种常见的法律文书,用于当事人在诉讼前或非诉讼纠纷中主张权利、解决争议。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能会收到律师函,但出于各种原因拒绝受理。
律师函不受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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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拒收律师函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例如:
当事人不在指定地址; 当事人拒绝接收; 地址不详或错误; 当事人认为律师函内容不合法或不合理。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诉讼文书应当送达受送达人。受送达人可以是本案当事人,也可以是本案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该条规定表明,律师函作为一种诉讼文书,应当送达指定的受送达人。如果受送达人拒收或无法送达,则律师函视为未送达。
不受理的法律后果
律师函不受理并不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然而,如果受送达人明知律师函已送达却拒收或采取其他逃避受理的行为,则可能会被视为对抗执行或藐视法庭。
不受理的应对措施
如果当事人收到律师函但出于正当理由拒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律师:向律师咨询并说明不受理的理由,由律师出具书面说明。 向法院或司法机关反映:如果受送达人恶意拒收或采取其他妨碍送达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司法机关反映,请求协助送达或采取强制措施。 保存证据:当事人应当保留拒收律师函的证据,例如邮寄单据、快递单号等,以证明自己没有故意逃避受理。 后续诉讼:如果受送达人恶意拒收律师函,导致后续诉讼程序受阻,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或异议,请求法院依法处理。
注意:
律师函不受理不等于不承担法律责任。即使当事人没有收到律师函,如果其事先已知悉相关诉讼或纠纷,则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拒收律师函是一种消极的应对方式,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当事人应积极应对,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