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法院开庭缺席判决
引言 抚养费事关未成年子女的生存和发展,是父母法定义务。在抚养费纠纷中,法院缺席审理是常见现象,本文将结合中国的法律,探讨抚养费法院开庭缺席后的判决原则和程序。
缺席判决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未经传票传唤不到庭的当事人,可以缺席审理。对缺席判决,法院应当以送达传票为准,审理期满后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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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判决的适用条件 法院缺席判决抚养费纠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被告已合法传唤,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原告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抚养费请求合理合法。
缺席判决的程序 缺席判决抚养费纠纷的程序如下:
1. 传票送达:法院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向被告送达传票,告知其开庭时间和地点。 2. 缺席审理:开庭时,被告缺席,法院核实传票送达情况后,进行缺席审理。 3. 证据审查:法院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包括子女出生证明、收入证明、抚养费用清单等。 4. 缺席判决: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作出缺席判决,确定被告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和方式。
缺席判决的效力 缺席判决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被告对缺席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再审的条件 被告申请再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没有收到传票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收到传票,致使无法参加诉讼。 被告在缺席判决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异议。 发现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的。
再审的程序 被告申请再审,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书。人民法院审查后再审申请,符合再审条件的,予以立案再审。再审期间,原判决继续执行。
结语 抚养费法院开庭缺席判决是一项严肃的法律程序,法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缺席判决可以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保护原告子女的合法权益。然而,被告有权申请再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