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公司经手人不来怎么办
引言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公司经手人有时会因各种原因拒不到庭应诉,给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带来障碍。本文将结合中国的法律,探讨在公司经手人不来怎么办这一问题。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被传唤的当事人、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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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4条规定:“对于拒不到庭的当事人,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作出缺席判决。”
处理办法
1. 搜集证据 当事人应及时搜集经手人拒不到庭的证据,如传票、送达回执等。
2. 向法院申请拘传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拘传申请。法院在审查证据后,认为经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依法拘传。
3. 缺席判决 对于拒不到庭的经手人,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提交的证据,作出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具有与普通判决相同的法律效力。
4. 重复传唤和加大制裁力度 法院可以多次传唤经手人,并加大制裁力度,如加重罚款、限制出境等,迫使其到庭。
5. 采取其他措施 当事人还可以采取其他措施,例如: 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责任。 向经手人所在单位投诉,要求单位配合法院工作。 在公司公告或媒体上发布声明,告知经手人拒不到庭的情况。
注意事项
当事人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拘传申请,以免因时效丧失权利。 法院在作出缺席判决前,应当充分审查证据,避免因错误判决而损害经手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采取其他措施时,应当注意合法、合规,避免损害自身权益。
案例
案情: 某公司经手人张某拒不到庭应诉,导致该公司在诉讼中败诉。
处理: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拘传张某,法院经审查后依法拘传张某到庭。张某到庭后,法院查明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作出缺席判决,责令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结论
当事人在起诉公司经手人拒不到庭时,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如申请拘传、缺席判决等。同时,当事人也应当积极搜集证据,采取其他合法、合规的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依法审理,平衡各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