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如何管辖法院
在解决劳动争议时,劳动争议仲裁和法院均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两者的管辖权范围有明确的划分,以确保争议得到公正高效地解决。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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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具有以下管辖权: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争议;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争议;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行为的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程序主要包括:
申请仲裁: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受理仲裁:仲裁委员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 调查取证:仲裁员调查取证,查明争议事实。 开庭审理:仲裁委员会组织当事人开庭审理,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 作出裁决:仲裁委员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仲裁裁决。
法院的管辖权
法院对以下劳动争议具有管辖权:
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无法裁决的争议; 仲裁裁决中的财产保全、执行等措施; 劳动争议中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重新审理的争议。
法院与劳动争议仲裁的协作
法院与劳动争议仲裁不是相互对立,而是互相协作。法院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活动,确保仲裁裁决的公正性;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分担了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量,提高了劳动争议解决的效率。
法院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审查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仲裁裁决主要审查以下方面:
仲裁委员会是否具有管辖权; 仲裁程序是否合法; 仲裁裁决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例外情况
对于某些特定的劳动争议,法律规定了例外管辖。例如:
公务员的劳动争议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管辖; 军队人员的劳动争议由军队主管部门管辖。
总结
劳动争议仲裁与法院的管辖权划分明确,各司其职。劳动争议仲裁通过一裁终局制度提高了效率,而法院则通过司法监督和重新审理保障了公正性。两者的协作确保了劳动争议的依法、公正、高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