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状只有身份证怎么办
导言
在中国,离婚诉讼需要提交相应的起诉状。起诉状是向法院起诉的法律文书,其中包含了原告的基本信息、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证据等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诉讼的起诉状中应当写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然而,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提供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那么,在离婚起诉状中只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当事人该如何处理呢?
.jpg)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 (三)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原告起诉时不能提供身份证件的,应当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补交,并在限定期间内补交的,不影响案件受理。逾期未补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解决方案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离婚起诉状中只有身份证,但当事人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说明情况:在起诉状中,当事人应当在相关位置如实说明无法提供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因。例如,当事人可以说明身份证件丢失、被盗或者无法取得等情况。
2. 提交其他证据: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当事人可以提交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证据,例如户口本、护照、驾驶证、社保卡、银行卡等。
3. 补交身份证:当事人在提交起诉状后,应积极采取措施补交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 法院配合: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案件时,会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核实。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院会责令其补交。当事人应当在法院限定的期限内补交,避免影响案件受理。
特别提示
1. 当事人在填写起诉状时,应当仔细核对自己的身份信息,避免出现差错。
2. 当事人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避免丢失或被盗。
3. 如果当事人确实无法提供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应当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并积极采取措施补交,以免影响案件受理。
结语
离婚起诉状中只有身份证的情况并不常见,但当事人也不必过于担心。只要当事人能够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交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证据,法院一般会受理案件。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补交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保证案件顺利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