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期间发工资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5条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6条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应当在五日内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仲裁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发工资的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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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仲裁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原有的工资支付方式和发放时间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如遇发工资日为劳动者不在岗的情况,用人单位可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方式将工资发放到劳动者的账户中。
劳动者拒收工资的后果
若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收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用人单位可将工资存入劳动者指定的银行账户,或通过邮寄等方式邮寄给劳动者。如劳动者仍拒收工资,用人单位可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后补发工资
如果劳动仲裁结果认定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仲裁裁决书的要求补发拖欠的工资。补发工资的期限自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拒不支付工资的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仲裁期间或仲裁后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用人单位还可能面临以下法律责任:
支付欠付工资的加班工资; 支付拖欠工资期间的利息; 承担劳动者的相关损失; 被劳动行政部门处以罚款。
特殊情况
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暂停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工资; 工资发放确实会使用人单位破产或倒闭; 工资支付确有其他困难。
即使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应及时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与劳动者协商解决办法。
劳动者的权利保障
劳动者在劳动仲裁期间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仲裁期间按时发放工资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