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北京申请劳动仲裁
一、适用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法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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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争议 工时争议 社会保险争议 劳动合同争议 其他劳动争议
二、申请条件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争议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 劳动者已经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无果
三、申请材料
劳动仲裁申请书(模板可在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网站下载) 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 证据材料( трудовой договор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四、申请流程
1. 选择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用人单位注册地或争议发生地确定受理仲裁的劳动仲裁委员会。 2. 提交申请:将劳动仲裁申请书和证据材料递交至劳动仲裁委员会。 3. 立案审查:劳动仲裁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 4. 送达用人单位: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劳动仲裁申请书和证据材料送达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 5. 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到庭参加开庭,由仲裁员主持仲裁。 6. 作出裁决:仲裁庭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裁决,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当事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仲裁时限
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 特殊情况下,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15日。
六、复议申请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人民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60日内作出裁决。
七、注意事项
申请劳动仲裁前,建议先向地方工会、法律援助中心或律师寻求咨询。 准备充足的证据材料,证明自己的主张。 积极参加开庭审理,陈述事实和证据。 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应当履行裁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