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两个月不开庭怎么办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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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开庭审理。决定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五日内发出开庭传票;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七日内书面通知原、被告。”
由此可见,法院在立案后应当在收到答辩状后的七日内决定是否开庭审理。
如果法院立案后两个月仍不开庭,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咨询法官
当事人可以主动联系承办法官,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以及不开庭的原因。法官有责任对当事人进行解释和说明。
2. 申请催告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递交催告书,要求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开庭审理。法院收到催告书后,应当在七日内做出回应。
3. 投诉
如果催告后法院仍不开庭,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或者检察院投诉,举报法院的不作为或违法行为。
4. 提起诉讼
当事人可以以法院违法不立案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立案并及时开庭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以上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保留证据:保留好与法院交涉、催告的证据,如电话录音、短信记录、书面材料等。 及时维权:发现法院不作为或违法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错过诉讼时效。 合理合法:以正当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采取过激或违法行为。
同时,当事人也要理解和尊重法院的工作流程:
案件复杂程度:一些案件较为复杂,需要较长时间调查取证,因此开庭时间可能较晚。 法官工作量:法官工作量较大,有时可能无法及时开庭。 节假日因素:节假日期间法院休庭,因此开庭时间也会受到影响。
当事人应当与法院保持良好的沟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在合理范围内理解和支持法院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