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开庭致辞:中国法治的庄严宣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庄严见证下,我宣布本庭现在开庭。
尊敬的当事人、律师、诉讼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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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各位踏入这庄严的法庭时,就意味着你们的选择将受到法律的审视和裁决。在此,我谨代表法庭郑重宣布开庭程序,并阐明庭审中的权利与义务。
庭审原则
本庭审理案件将遵循以下原则:
公开原则: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庭审应当公开进行,保障公众监督。 平等原则: 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庭将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作出公正裁判。 合法原则: 庭审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权利与义务
当事人享有以下权利:
陈述权: 当事人有权就案件的事实和理由进行陈述和辩论。 质证权: 当事人有权质证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 申请权: 当事人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请,如申请调查取证、变更诉讼请求等。
当事人也负有以下义务:
遵守法庭秩序: 当事人应尊重法庭,服从法庭指挥,不得有喧哗、干扰等行为。 如实陈述: 当事人应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不得虚假陈述或隐瞒事实。 接受调查: 当事人应配合法庭的调查取证,不得拒绝或阻碍调查。
律师权利与义务
律师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享有以下权利:
代理权: 律师有权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辩护权: 律师有权为当事人辩护,提出辩护意见和证据。
律师也负有以下义务:
专业操守: 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事实,维护法律尊严。 客观公正: 律师应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意见,不得主观臆断或歪曲事实。 保密义务: 律师负有为当事人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得泄露当事人委托的事实。
法庭纪律
法庭纪律至关重要,为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特此提醒:
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禁止吸烟、饮食和使用电子设备。 禁止私下交谈或干扰庭审。 违反法庭纪律者,法庭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各位当事人、律师、诉讼参与人,法庭谨此重申,诉讼活动是一场法治的较量,更是正义与公正的捍卫。希望大家都能本着诚信守法、实事求是的态度,共同维护法庭的秩序和尊严。
让我们以庄严的开庭程序,拉开本次庭审的帷幕,让法律的威严得以彰显,让公正的裁判得以实现。
现在,宣读起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