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人不来怎么办理
在诉讼过程中,起诉人不来怎么办理,成为经常困扰法院和当事人的问题。根据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对此类情况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理办法。
一、起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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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起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这意味着,如果起诉人未经正当理由缺席,法院可以视为其撤回诉讼请求,并驳回其起诉。
二、正当理由的定义
《民事诉讼法》对于正当理由并未明确界定,但一般认为,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正当理由:
因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出庭; 生病或者受伤,经医院证明无法参加诉讼; 出差、执行公务等工作原因,经单位证明无法请假出庭; 其他客观原因,导致当事人无法按时出庭。
三、正当理由需及时告知法院
如果起诉人因正当理由无法按时出庭,应当及时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不能到庭的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
法院收到申请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假。如果法院认为理由正当,将允许起诉人延期出庭或缺席审理。
四、法院的调查和裁决
如果起诉人未经正当理由缺席,法院将对其进行调查,查明其缺席的原因。
若查明起诉人确无正当理由,法院将按撤诉处理,驳回其起诉。若查明起诉人有正当理由,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其延期出庭或缺席审理。
五、缺席审理的后果
如果法院准许起诉人缺席审理,审判程序将继续进行。缺席审理期间,起诉人可以提交书面意见和证据,但不能参加庭审。
法院将根据缺席审理期间收集的证据和材料对案件进行判决。缺席判决对缺席的当事人同样具有约束力。
六、解除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起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判决后十五日内,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缺席判决。
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正当的,应当撤销缺席判决,并恢复原状。原审程序将继续进行,缺席的当事人可以参加后续的庭审。
结语
起诉人不来怎么办理,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难题。中国《民事诉讼法》对此类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起诉人无正当理由缺席将按撤诉处理。
起诉人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出庭的,应当及时向法院提交申请并提供证明。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延期出庭或缺席审理。
缺席审理的后果是缺席判决,对缺席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起诉人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缺席的,可以在判决后十五日内申请撤销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