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审理劳动仲裁案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之一。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对裁决不服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劳动仲裁案,遵循以下程序:
一、起诉与受理
.jpg)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一方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查起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包括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是否属于法院管辖等。 法院受理诉讼后,在7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
二、审理
法院审理劳动仲裁案,主要查明以下事实:
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争议事实是否清楚; 劳动仲裁裁决是否违反法律; 劳动仲裁程序是否合法。
三、调查取证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包括:
传唤当事人和证人; 调取证据; 勘验现场; 委托鉴定等。
四、开庭审理
法院在调查完成后,会择日开庭审理。庭审由审判员主持,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均可参加。
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被告提出答辩意见; 法院调解、质证; 法院宣告判决。
五、判决
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决可以支持劳动仲裁裁决、撤销劳动仲裁裁决,或部分支持部分撤销劳动仲裁裁决。
六、执行
法院判决后,当事人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特别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1条规定,劳动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法院对劳动仲裁裁决一般不作实质审查,仅审查劳动仲裁程序是否合法。 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复审。复审裁决为终局裁决,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法院审理劳动仲裁案,致力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解决劳动争议。法院坚持依法审判,公平公正,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