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真伪核实的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2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承办法律事务,应当以合法、诚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10条规定:律师应当忠实地向委托人出示律师执业证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说明律所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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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业自律规范》第11条规定:律师发出的律师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出具律师函的律师应当具有执业资格,且在相关执业机构执业。 律师函应当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律师函应当载明律师姓名、执业证号、联系方式、出具日期、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律师代理事项的简要内容。
律师函真伪核实步骤
1. 核实律师身份
要求对方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或核查其相关信息,例如律师姓名、执业证号、所属律师事务所。 可向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核实律师资格。
2. 检查律师函格式
律师函应包含上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业自律规范》第11条规定的内容。 律师函应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并有律师亲笔签名。
3. 核实律师事务所
核实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并通过律师协会或工商部门核实其合法性。 可前往律师事务所核对律师函上盖章是否与事务所公章一致。
4. 联系律师核实委托关系
直接联系律师函上署名的律师,核实其是否受委托出具律师函,并核实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委托事项等内容。
5. 查看律师函内容
仔细阅读律师函的内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存在虚假、夸大或其他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如发现可疑之处,可向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举报。
特殊情况下的核实
匿名律师函:匿名律师函通常不被视为有效,因为无法核实律师的身份和委托人的身份。 电子律师函:电子律师函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方式发送,但需要确保其具有与书面律师函相同的效力。通常,电子律师函需要附带律师的电子签名或数字证书。 国际律师函:对于跨国事务涉及的国际律师函,需要考虑相关国际公约和各国的法律规定,核实难度可能更大。
律师函真伪核实的注意事项
及时核实律师函,避免因收到虚假律师函而造成损失。 若有疑问,可向律师、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寻求法律咨询或帮助。 保留律师函和相关证据,如有必要可用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