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被逮捕后的法庭程序
在中国,刑事诉讼程序对被告人被逮捕后的法庭审理有明确的规定。以下是对该程序的详细说明:
逮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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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当在 24 小时内将被告人送至看守所羁押。 看守所应当在 24 小时内将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告知其家属。
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被告人的侦查期限为 30 天,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延长至两个月。 在侦查期间,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公安机关应当收集证据,询问证人,讯问被告人,查封、扣押与案件有关的物品。
移送审查起诉阶段
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应当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延长至两个月。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被告人犯罪证据确凿、充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后
人民法院收到公诉书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法院受理后,应当在两个月内审理完毕,并作出判决。 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有权申请法庭传唤证人、调取证据。
审判阶段
法院审判时,被告人享有下列权利: 知悉指控内容 保持沉默 质证 最后陈述 法院查明事实后,应当根据《刑法》的规定对被告人作出判决。 被告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特别程序
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法律规定了特殊的法庭程序。例如:
刑事速裁程序:适用于情节较轻微的犯罪,审判期限为 15 日。 缺席审判程序:适用于被告人在被依法传唤后拒不到庭,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况。 简易程序:适用于证据确凿、情节简单的案件,审判期限为 10 日。
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76 条、第 80 条、第 166 条、第 201 条、第 223 条、第 224 条、第 226 条、第 236 条、第 262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