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开庭最后陈述
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
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我谨代表被告陈述我们的结案陈词。在过去几天里,你们已经聆听了检方的指控和证据。我们认为,检方未能证明被告有罪,要求你们宣判被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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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指控被告盗窃了受害人的钱包和手机,但证据却存在缺陷。唯一目击者提供的证词模棱两可,不足以确定被告的身份。被告在被捕时也否认了指控,并且没有其他证据支持检方的主张。
检方还试图将被告与其他盗窃案联系起来,但这些案件并没有发生在被告被捕的同一地点或时间。检方的证据纯属猜测,不能用作定罪的依据。
根据中国的法律,被告被推定无罪,直到检方可以排除合理怀疑之外的罪行。本案中,检方未能达到这一证明负担。
被告一直宣称自己无辜,我们相信他的话。被告有着良好的记录,从未有过犯罪史。他是一个勤奋工作、生活规律的公民。他的生活在被错误指控后被毁了。
检方的指控不仅给被告带来了个人伤害,也给他的家庭和声誉带来了伤害。如果被告被判有罪,他将面临监禁和社会污名。
我们敦促你们不要被检方的指控所蒙蔽。证据很薄弱,不足以证明被告有罪。出于合理怀疑,我们要求你们宣判被告无罪。
法官大人、陪审团成员:
你们面临着做出正义决定的一项重大责任。我们相信,被告无罪,我们恳请你们做出正确的判决。让我们维护无罪推定的原则,确保正义得到伸张,让被告免于不公正的惩罚。
谢谢大家的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