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起诉对方不来应诉怎么办:中国的法律应对措施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如果被告收到传票后未按时出庭应诉,原告可采取以下法律措施应对:
1. 缺席判决
.jpg)
人民法院经查证确属被告未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传唤,逾期不到庭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作出缺席判决。
2. 宣告失踪或死亡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经公告查找逾6个月仍未找到,或者经公告查找确已死亡的,人民法院可宣告被告失踪或者死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经宣告失踪或死亡后,因其民事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被宣告失踪或死亡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3. 强制执行
如果被告对缺席判决书拒不执行,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财产案件,人民法院可查封、扣押、冻结被告的财产;对于人身案件,人民法院可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4. 重新送达
对于公告送达的案件,如果被告在公告期后出现,原告可重新向其送达起诉状和开庭通知书。被告收到送达后应当出庭应诉,否则人民法院可再次缺席判决。
5. 撤回起诉
如果原告认为起诉的证据不足,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可以在开庭前撤回起诉。撤回起诉后,原告可以重新起诉。
具体程序
如果被告未出庭应诉,原告应向人民法院申请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申请后,应当立即查明被告未出庭的原因。如果符合缺席判决的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明事实后及时作出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被告得知判决并有证据证明自己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审查原告的异议,如果异议成立,应当撤销缺席判决,重新开庭审理。
值得注意的是,缺席判决不是最终判决,被告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至第一百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