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开庭原告陈述
尊敬的法官,各位陪审员,
我,原告(原告姓名),今日在此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法庭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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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陈述
2023年(日期),我向被告(被告姓名)借款人民币(金额)。借款用于(用途),并约定借款于2023年(日期)归还,年利率为(利率)%。
我已于约定日期多次催要借款,但被告仅归还了部分款项,仍欠我人民币(剩余欠款金额)。多次催讨无果,故我提起本诉讼。
证据提交
我将向法庭提交以下证据:
借条或其他借款合同 转账记录 微信或短信联系记录
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我和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借款金额、利率和还款日期。
法律依据
本案属于民间借贷纠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第210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归还借款,逾期归还时应当支付利息。
被告未能在约定日期内归还借款,已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第219条,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请求
综上所述,我请求法庭判令被告向我偿还人民币(剩余欠款金额)的剩余借款,并支付自2023年(日期)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陈述结束
我已清楚陈述了本案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我恳请法庭依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公正判决本案,维护法律的尊严。
我保证以上陈述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原告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