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所需资料
一、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明确说明申请人(劳动者)和被申请人(用人单位)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 陈述事实和理由,表明仲裁请求的依据; 列明具体的仲裁请求; 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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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事人身份证明
劳动者: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三、与劳动争议有关的证据
劳动合同; 工资发放记录; 社保缴纳证明; 考勤记录; 工作日志; 相关书面通知或文件; 证人证言; 其他能够证明争议事实的材料。
四、其他相关资料
申请人已向用人单位提出仲裁前置程序的证据(如书面调解申请); 仲裁委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或立案通知书; 用人单位已收到仲裁申请书和有关材料的证据(如送达回证)。
中国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的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开庭准备
仔细整理和准备所需资料,确保齐全有效; 熟悉仲裁申请和证据材料,了解仲裁请求和主张的依据; 了解仲裁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做好庭审发言和证据质证的准备。
开庭时的程序
仲裁员核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和资格; 宣读仲裁规则和程序; 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和理由; 提交证据并进行质证; 仲裁员询问和调查; 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论和总结发言; 仲裁员评议和出具裁决书。
注意事项
当事人应当遵守仲裁规则和程序,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 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代理,但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 劳动仲裁通常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仲裁费,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通过准备齐全的资料和积极参与仲裁程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争议的公平、公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