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开庭不能出席授权书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jpg)
二、授权书范本
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原告姓名) 被委托人:________(授权人姓名)
兹委托________(授权人姓名)为我的诉讼代理人,代我参加_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的________与________民事纠纷一案,行使下列诉讼权利:
1. 出席诉讼; 2. 提出诉讼请求; 3. 提交证据; 4. 进行辩论; 5. 申请调查收集证据; 6. 调解、和解; 7. 提起上诉。
被委托人如接受委托,享有委托书载明的代理权限,并承担相应的代理义务。
委托期限自________(授权人接受委托之日起)至________(案件审结之日)止。
特此委托。
委托人:________(原告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授权书填写说明
1. 委托书应当由原告亲笔签名,并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被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信息。 2. 委托事项应当具体明确,包括诉讼请求、证据提交、辩论、調解和解等。 3. 委托权限应当适当,一般不得授权代理人进行撤诉、变更诉讼请求等重大事项。 4. 委托期限应当明确,自授权人之日起至案件审结之日止。 5. 被委托人应当在授权书上签字确认接受委托。
四、授权书提交
原告应当在开庭前向法院提交授权书。如果原告未能在开庭前提交授权书,法院可以延期开庭或者缺席审理。
五、注意事项
1. 原告应当谨慎选择授权人,确保授权人具有代理诉讼的能力和诚信。 2. 授权书应当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3. 如果授权书遗失,原告应当及时向法院报告并申请更换。 4. 如果授权人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更,原告应当及时通知法院并重新提交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