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开庭10天是什么日 - 中国法律视角
在中国的仲裁程序中,仲裁开庭10天具有重要意义,即为仲裁庭向当事人提交仲裁裁决书的最后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下称《仲裁法》)的规定:
第63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后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因案情复杂或者当事人申请延期,经仲裁庭批准,可以延期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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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仲裁开庭10天即为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书的法定最迟期限。届时,仲裁庭必须完成以下事项:
1. 审查证据:仲裁庭将审查在开庭期间提交的所有证据,包括书面证据、证人证言和专家意见。 2. 听取当事人陈述:仲裁庭将听取当事人对证据的意见和看法,以及对仲裁请求和抗辩的陈述。 3. 评议证据:仲裁庭将对证据进行评议,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判断其证明力的强弱。 4. 形成裁决意见:仲裁庭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形成对争议事项的裁决意见。 5. 制作裁决书:仲裁庭将根据裁决意见制作仲裁裁决书,明确争议事项、裁决结果和理由。
延期仲裁裁决
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延期仲裁裁决。例如:
案情特别复杂,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 当事人需要补充提交证据或陈述。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程序。
如果仲裁庭批准延期申请,则法定最迟作出裁决书的期限将相应延长60日。然而,延期次数不得超过一次。
仲裁裁决的效力
根据《仲裁法》第71条的规定,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效力。当事人不得对仲裁裁决提起上诉,但可以按照《仲裁法》第70条规定的条件申请撤销裁决。
仲裁裁决逾期
如果仲裁庭在法定最迟期限内未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仲裁员继续进行仲裁。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指定仲裁员继续进行仲裁,并要求仲裁庭在指定之日起3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
综上所述,仲裁开庭10天是什么日在中国法律中具有重要意义,它是仲裁庭向当事人提交仲裁裁决书的法定最迟期限。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延期,但延期次数不得超过一次。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得上诉,但可以申请撤销。如果仲裁庭逾期未作出裁决,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仲裁员继续进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