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开庭申请表
一、基本信息
申请人: 案件名称: 案号: 原定开庭时间: 申请延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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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延期理由
申请延期开庭的原因,应当属于以下情形之一: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诉讼,如: 生病或受伤,无法出庭。 被依法拘留或逮捕,无法到庭。 出差或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及时返回。 证据未收集齐全,当事人需要更多时间收集证据。 需要调解或和解,当事人希望通过庭外途径解决纠纷。 其他法定期限允许的理由,如: 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更换,需要时间准备。 案情复杂,需要更多时间审理。
三、延期时间
申请延期的时间,应当合理,不得妨碍诉讼的正常进行。一般情况下,延期时间不宜超过3个月。
四、申请人的承诺
申请人应当承诺:
延期期间,积极配合诉讼进程。 延期后,及时参加开庭。 如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参加开庭,及时向法院报告。
五、附件
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其延期理由的真实性。如:
病历证明 出差证明 和解意向书等
六、申请日期
申请日期:
七、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签名:
八、注意事项
延期开庭申请应当在原定开庭日前提出。 延期开庭申请应当载明延期理由、延期时间、申请人承诺和相关证据材料。 延期开庭申请是否获准,由法院决定。 擅自不到庭或未经法院批准延期开庭,可能会导致不良后果,如: 缺席判决 强制执行 罚款或拘留
中国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执行情况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