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两月后无起诉:中国法律中的权利与保障
在中国,逮捕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防止其逃匿或继续犯罪。然而,逮捕并不是最终的处罚,也不意味着当事人一定有罪。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侦查,收集证据,并根据证据情况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后,应当在24小时内将被逮捕人送交检察机关审查。检察机关收到被逮捕人后,应当在7日内讯问被逮捕人,并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在必要的时候,检察机关可以延长讯问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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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过讯问后,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属于法定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可以是以下几种情况: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 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 犯罪嫌疑人已经过行政处罚、教育; 犯罪嫌疑人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如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
对于不起诉的决定,犯罪嫌疑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可以提起申诉。申诉应当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提出。
如果经过讯问后,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作出起诉决定。起诉决定应当在讯问结束后30日内作出。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案件重大、复杂,需要补充侦查,可以对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对于起诉的决定,犯罪嫌疑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可以提起抗诉。抗诉应当在收到起诉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提出。
在逮捕后不起诉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被逮捕人。同时,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逮捕后不起诉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无罪。如果检察机关在后续补充调查中发现新的证据,可以随时撤回不起诉决定,重新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起诉。
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如果发现逮捕的人不应当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被逮捕人,并通报检察机关。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对造成错捕的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综上所述,在逮捕后两月内没有起诉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获得及时讯问的权利; 聘请辩护人的权利; 申请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措施的权利; 提起申诉的权利; 提起抗诉的权利。
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对被逮捕人进行审查和侦查,并根据证据情况及时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同时,对于不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被逮捕人,并保证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