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临庭,法院为何失约?
明天便是开庭之日,然法院竟未致电通知,此举令人困惑不解。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开庭通知这一程序有着明确的规定和保障,法院无故缺席或延迟开庭的行为违反了当事人的正当权利。
法律规定:开庭通知的程序
.jp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到庭应诉。通知应当载明开庭的时间、地点、案由以及当事人应携带的证据。
对于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9条也有类似的规定。法院应当在开庭10日前通知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受审。
法院缺席或延迟开庭的后果
法院无故缺席或延迟开庭,对于当事人而言,将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
浪费时间和精力:当事人为了按时出庭,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准备。法院无故缺席或延迟开庭,将使当事人的这些努力付诸东流。 延误诉讼进程:开庭是诉讼程序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法院缺席或延迟开庭,将导致诉讼进程延误,加大了当事人的诉求实现难度。 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宪法》保障公民的诉讼权。法院无故缺席或延迟开庭,实质上是侵犯了当事人正当的诉讼权利。
应对方法:
如果法院无故缺席或延迟开庭,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致电法院询问原因:首先,当事人应致电法院,向承办法官或书记员询问缺席或延迟开庭的原因。 向法院申请延期:如果法院缺席或延迟开庭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 向上一级法院投诉:如果法院无故缺席或延迟开庭,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投诉。 申请司法救济:如果法院的缺席或延迟开庭行为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司法救济程序。
保障诉讼程序的公正性
开庭通知是诉讼程序中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旨在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法院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向当事人发出开庭通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和正当权益。如果法院无故缺席或延迟开庭,将损害司法公信力,阻碍司法的公正实施。
因此,对于法院明日开庭却未电话通知的情况,当事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了解原因,必要时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呼吁法院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妥善安排开庭日程,保障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