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不受理怎么办?
一、起诉不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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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材料齐全。
如果起诉材料不符合以上条件,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
二、起诉不受理的处理方式
完善起诉材料:如果起诉材料不齐全或存在瑕疵,当事人应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补充或修改。 向上一级法院申诉: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定,可以在接到裁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诉。 申请复议: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定,可以在接到裁定书后10日内向作出裁定的法院申请复议。 向检察院申诉:当事人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对法院的裁定提出抗诉。
三、向上一级法院申诉的程序
提交申诉状:申诉人应当在接到裁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交申诉状。申诉状应当写明申诉请求、理由和事实依据。 递交申诉材料:申诉人应当同时提交一审法院的裁定书、原告状、答辩状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交纳申诉费: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申诉费。 审查受理:上一级法院收到申诉状后,将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申诉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上一级法院将受理申诉;如果申诉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上一级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诉。
四、申请复议的程序
提交复议申请:当事人应当在接到裁定书后10日内向作出裁定的法院提交复议申请。复议申请应当写明复议请求、理由和事实依据。 审查受理:收到复议申请后,法院将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如果复议申请符合要求,法院将对裁定进行复议;如果复议申请不符合要求,法院将驳回复议申请。 作出复议决定:法院经审查后,将对裁定进行复议,并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裁定的决定。
五、向检察院申诉的程序
提交申诉书:当事人应当在接到裁定书后30日内向检察院提交申诉书。申诉书应当写明申诉请求、理由和事实依据。 审查受理:检察院收到申诉书后,将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申诉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检察院将受理申诉;如果申诉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检察院将驳回申诉。 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后,可以决定对人民法院的裁定提出抗诉。检察院抗诉后,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案件。
六、注意事项
当事人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如果超过起诉时效,法院将不再受理起诉。 当事人应当仔细审查起诉材料,确保起诉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当事人不服法院裁定时,应当及时向上一级法院申诉或申请复议。 当事人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对法院的裁定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