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书所需证据
在劳动仲裁中,提供充分和可信的证据对于成功至关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劳动仲裁书所需的证据包括:
一、书面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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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工作内容、报酬标准等信息。 工资单、社保缴费单:证明劳动报酬和社会福利待遇。 工作记录卡、考核表:证明工作表现和劳动成果。 通知书、解雇单:证明公司决定或行为的证据。 通讯记录、短信、微信聊天记录:证实双方沟通的情况。
二、录音录像证据
录音录像:作为劳动争议事实的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 需要注意:在取得录音录像证据前,应征得对方同意。
三、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可以证实相关事实,但需要有具体内容和可靠性。 证人出庭作证:原则上应出庭作证,除非有特殊情况。
四、物证
物品、资料:如工伤致残证明、劳动工具等,可以证明相关事实。 需要注意:物证应妥善保管,防止灭失或损坏。
五、电子数据证据
公司人事系统记录、考勤记录:证明劳动期间的工作情况。 电子邮件、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证明双方沟通交流。 需要注意:电子数据证据应经过公证或认证。
证据的收集与提交
收集证据:双方当事人均有权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提交证据:应在仲裁庭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并提交原件或复印件。 质证和验证:仲裁庭会组织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和验证,以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和相关性。
证据的效力
证据效力:由仲裁庭根据证据的类型、来源、内容和证明力等因素综合判断。 证据不足: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劳动争议的事实,仲裁庭将根据现有证据作出裁决。 伪造证据:伪造证据将承担法律责任,并可能导致劳动争议被驳回。
提示
收集证据时应全面、及时,避免证据遗漏或灭失。 证据应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使用虚假或伪造的证据。 充分利用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类型,增强证明力。 遵守仲裁庭的规定,按时提交证据并积极参与质证。 寻求专业法律援助,协助收集和提交证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