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感情基础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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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流程
收集证据:收集夫妻之间无感情的事实证据,如分居两年以上、互不履行夫妻义务、感情破裂等。 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说明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和证据。 开庭审理: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出席并陈述自己的意见和提供证据。 调解与判决: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会根据证据情况作出判决。
证据要求
为了证明夫妻之间无感情,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分居证明:如户籍证明、租房合同、邻居证言等。 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证明:如不在一起居住、不履行抚养义务、不履行性义务等。 感情破裂证明:如长期分居、没有共同语言、有婚外情或家庭暴力等。
注意事项
分居年限:要求分居满两年,期间夫妻没有同居或履行夫妻义务。 调解无效: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才能准予离婚。 恶意遗弃:一方恶意遗弃另一方,导致分居的,无过错方可以随时提起离婚诉讼,不受分居年限限制。 特殊情况:如一方有重大过错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分居的,法院可以不考虑分居年限,直接准予离婚。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在诉讼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进行财产分割。主要考虑因素包括:
双方对家庭的贡献 婚姻 存续期间的收入和支出 子女抚养和教育的需要
子女抚养权
如果双方有子女,法院会根据以下因素确定子女抚养权:
子女的年龄和健康状况 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教育水平 子女对父母的感情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
建议
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充分考虑清楚,避免冲动行为。 收集充足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但不要妥协自己的合法权益。 尊重法律,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