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劳动合同情况下准备仲裁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但对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不利。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需要进行仲裁,则需要充分准备以下材料:
1. 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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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记录或银行流水单 考勤记录 工作证或工作服 社保缴纳凭证 工作笔记本或电子邮件等通讯记录
2. 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
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但未得到回复 多次向用人单位索要劳动合同,但被拒绝或拖延 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
3. 劳动争议事实的证明材料
工资拖欠或少发证据 加班费未支付证据 被无故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据 劳动安全事故或职业病证据
4. 诉讼请求和证据清单
明确仲裁请求,如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加班费,或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提供所有证据材料的清单
5. 仲裁申请书
按照仲裁委员会要求格式填写仲裁申请书 注明申请人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仲裁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清单
仲裁流程
提交仲裁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审查材料并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仲裁委员会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意事项
申请仲裁的时效为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超过时效的申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获得免费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劳动者应当积极行使自己的维权权利,及时收集证据,争取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