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申请劳动仲裁须知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委员会操作规则》
.jpg)
申请条件: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的发生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在苏州。 劳动者已与用人单位协商调解未达成一致。
申请材料: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 证据材料,例如工资单、考勤记录、解雇通知书等。 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护照。
申请程序:
1. 准备材料:收集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 2. 填写申请书:按照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格式填写。 3. 提交申请:向苏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 4. 受理审查:仲裁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5. 通知当事人:仲裁委员会将受理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6. 调解:仲裁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7. 仲裁:调解不成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8. 作出裁决: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 9. 送达裁决:仲裁委员会将仲裁裁决书送达当事人。
申请书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职业、住所等)。 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等)。 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争议的诉讼请求。 提交的证据清单。 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注意事项:
申请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 仲裁期间,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当事人双方都有约束力。 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苏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2号 电话:0512-68027367 传真:0512-68027369 邮箱:szdsr@szhrss.su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