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被告不来怎么办?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在第一次被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原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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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缺席判决: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起诉状和证据,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缺席判决,但原告必须承担举证责任。
(2)罚款拘留:法院可以对拒不到庭的被告处以罚款或拘留,期限不超过15日。
2. 申请公告送达
如果被告的住址不详或逃避送达,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满30日后,视为送达。
3. 委托诉讼代理人
原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其他依法具有代理资格的人员。
4. 申请司法协助
如果被告在境外,原告可以通过司法协助程序在被告所在地送达起诉状和传票。
5. 申请保全措施
原告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如冻结被告的财产、查封被告的房屋等,防止被告转移财产。
中国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违反法庭规则,有扰乱法庭秩序等行为的,审判长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6条规定:
对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商事诉讼证据规则》第86条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案例
上海一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收到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原告申请缺席判决。法院经审查,认定原告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和被告的逾期还款事实,遂缺席判决被告承担还款义务。
建议
原告在起诉前应确保被告的住址信息准确。如果被告不来,应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