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立仲裁委员会
引言 仲裁委员会是一种独立的准司法机构,负责解决民商争议。在中国,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和运作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仲裁委员会条例》的规范。本文将探讨如何成立一个仲裁委员会,重点介绍其法律要求和程序。
法律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条,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下列机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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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 行业协会 商会 其他非营利法人组织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设立程序 1. 提出设立申请 拟设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或者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2.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设立申请书 章程草案 设立人资格证明 仲裁员名册 仲裁规则草案 经费保障证明 地址和办公场所证明
3. 审批流程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批准设立仲裁委员会;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予以驳回。
4. 登记注册 经批准设立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在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
5. 其他事项 仲裁委员会成立后,应当向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章程和仲裁规则。
仲裁委员会的组织 仲裁委员会一般由以下机构组成:
仲裁员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 秘书处
仲裁员委员会负责仲裁案件的审理和裁决;执行委员会负责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秘书处负责仲裁委员会的行政管理工作。
仲裁规则 仲裁委员会应当制定自己的仲裁规则,其中应当包括:
管辖范围 仲裁程序 仲裁费用 裁决的效力
仲裁员的资格 仲裁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政治素质好,廉洁自律 法律专业知识扎实,仲裁经验丰富 作风正派,为人公正
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一般包括:
申请仲裁 立案审查 开庭审理 调查收集证据 出具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的效力 仲裁裁决经仲裁委员会加盖印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上诉。但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 裁决所根据的事实错误 适用法律错误 裁决有重大错误
结语 成立仲裁委员会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和登记注册程序。仲裁委员会的组织结构、仲裁规则、仲裁员的资格以及仲裁程序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仲裁裁决的效力与人民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合理的仲裁程序和公正的仲裁裁决有助于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